“隐瞒病情”?女子网购“防癌保险” 患癌后 保险公司却拒赔

 人参与 | 时间:2024-03-28 20:26:13

  女子网购“防癌保险” 患癌后 保险公司却拒赔

  在网上购买了“防癌保险”,隐瞒病情保费才交不到两年,女网就不幸患癌,购防公司叛妖保险公司却拒赔……11月13日,癌保癌后华西都市报、险患封面新闻记者从成都高新法院了解到,保险该院近期审结了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。却拒当事人郭某于2018年在网上购买了一份保险,隐瞒病情后生病了,女网保险公司却拒绝理赔。购防公司法院判决,癌保癌后保险公司解除保险合同的险患通知无效,应向郭某支付保险金50万元及利息。保险叛妖

  “隐瞒病情”?

  女子患癌后被拒赔

  2018年4月5日,却拒郭某通过某支付APP,隐瞒病情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《女性高发恶性肿瘤疾病保险电子保单》,投保人及被保险人为郭某本人,保险期为2018年4月5日至2019年4月4日,法定保险金额50万元、保险费275元。

  保单上明确指出,如专科医生确诊为原发于女性甲状腺:气管、支气管、肺、胃、乳房、子宫颈的恶性肿瘤,保险公司须按保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,给付高发癌恶性肿瘤疾病保险金。

  该保险公司通过智能核保系统的《健康告知》问卷,对郭某的有关健康情况进行核保,《健康告知》第一条要求,郭某告知其是否曾患有、或正在被诊断、或怀疑患有身体肿物、癌前病变,第三条要求郭某告知其是否存在肿块超声波检查异常。

  《健康告知》底部也载明:本人声明针对上述问题的回答属实,并以此作为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,如有隐瞒或告知不实,影响保险公司承保决定的,所签发的保单将视为无效,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。郭某未向公司告知,其健康状况有任何异常。

  2018年12月5日,郭某被确诊患有甲状腺乳头状癌,并入院治疗。她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要求。

  2019年3月20日,保险公司通知郭某,经调查核实,郭某于2017年8月18日(投保前),存在甲状腺结节但未如实告知的情形。保险公司即日起,通知郭某解除保险合同关系,并作拒赔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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